摘要:1.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12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0元;支付产品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
关键词: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分离不动产租赁
分类号: 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