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经济 · 2017年第8期20-35,143共17页

会计准则复杂性、CFO财务专长与所得税会计操作困境

作者:周华,张姗姗,李勤裕,戴德明

摘要:我国大中型企业所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而成的,这套规贝4被认为是国际上最先进的会计准贝4之一,但同时也被公认为是难度最大的会计准则之一。企业若欲遵循该规则,则必须分别依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设置两套账簿系统,实施程序复杂、成本高昂。本文发现,该规则在我国的实践中“落地困难”,企业难以跟踪所有的暂时性差异变化,因而其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都显著低于依照会计准则所应记载的金额下限。这种现象在CFO不具备财务专长的企业更为明显。本文的结论表明,我国的会计职业界尚无法完全适应会计准则的高度复杂性。有关部门应考虑适度简化会计准则,或者发布更细致的操作指南,并加强包括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内的高复杂性会计规则的研讨和培训。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会计准则复杂性CFO财务专长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Accounting Standard Complexity, CFO Accounting Expertise, Accounting for Income Tax,Balance-sheet Liability Method

分类号: F23[经济管理—会计学][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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