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经济 · 2013年第10期17-26,共10页

零售税的开征与分税制的改革

作者:吕冰洋

摘要:中国现行分税制存在地方税系不完整、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低、强化粗放式经济增长等问题。本文认为,分税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完善地方税系,为此,中国地方税的主体征税环节应从生产环节转向消费环节,这需要实行以开征零售税为核心的分税制改革。其改革方案是将商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归为中央税,在商品消费环节开征零售税并作为地方税,大幅度降低增值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税,取消营业税。考虑到税制改革的复杂性,本文提出了改变增值税分享比例的替代方案。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关键词:零售税税制改革地方税Excise Tax, Tax Reform, Local Tax

分类号: 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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