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进猛,沈志渔
摘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发现:独资化降低了企业税负,独资企业平均所得税税负比合资企业要低2%,而且经营时间越长的独资企业税负越低,规模越大的独资企业税负越低。同时发现,内部贸易降低了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平均而言发生内部销售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比无内部销售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低2.51%,发生内部采购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比无内部采购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低3.27%,发生内部采购的企业经营时间越长税负越低,发生内部销售的大企业税负更低,而且发生内部采购的独资企业税负更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税收监管的重点对象和手段,以防止外资税收的流失。
发文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进入方式独资化内部贸易外资税负
分类号: F741.2[经济管理—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