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经济 · 2009年第8期65-73,共9页

知识产权天生论——与知识产权代价论、对价论和利益平衡论商榷

作者:夏先良

摘要:知识产权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下知识生产过程中与生俱来的,是天生的,不是在流通或扩散中产生的,更不是国家凭空法定创制的。完整复位知识财产权是客观规律。知识流通或扩散中的垄断不是由财产权引起的,而正是由财产权得不到应有尊重和保护造成知识投资、生产和供给不足所造成的。与知识产权代价论、对价论和利益平衡论试图以法权强行限制、对价和平衡知识产权根本不同,知识产权天生论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为指导,认为知识产权既不是对社会公众的代价,也不是法权按一定对价条件衡平或按利益平衡原则所创制的产物,而是由知识生产劳动过程创造的对社会发展所必要的财富的一部分。

发文机构: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知识产权财产权对价利益平衡Intellectual PropertyProperty RightsConsiderationBenefit Balance

分类号: D91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法学]D923.4[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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