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洪曙,杨君茹
摘要:财产税在我国开征的最大难点是如何处理其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本文首先指出土地出让金并入财产税将能带来稳定的税源、提供收回公共投资的政策工具、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以及降低金融风险等正效应,然后论证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和公共权力代表这两种身份在筹集公共收入时可以相互转化。接下来探讨了财产税开征后的土地转让、地方财力缺口弥补、旧房的财产税征收和房地产的个人产权确立问题。得出的结论认为,财产税替代土地出让金将产生相当大的制度释放效应,并将成为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基石之一。
发文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关键词:财产税土地出让金必要性可行性Property TaxLand-Transferring FeeNecessityFeasibility
分类号: F810.424[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