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金秀
摘要:现有研究成果以全国各地均质性为暗含的假设前提,关注产业间以及税种间的税负差异,而地区间税负差异几乎成为主流研究的盲点。我国按产业升级导向设计的现行税制和分税体制具有合理性,但在各地既有产业结构下,加大了地区间财税收入的差异,导致区域间财政经济失衡、各地间税负不公,地区税收和税负错位,从制度上阻碍了地区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本文基于我国三大地区的产业结构,拟破解税制导向的悖论,提出相应的对策。
发文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系系主任
关键词:地区产业结构税收失衡区域协调
分类号: F812.7[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