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本植,梁柯
摘要: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西方国家曾分别实行了以财产税、流转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4种税制结构。这4种税制结构各有所长,各有其适用的范围。税制结构的选择,取决于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公平和效率的权衡,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的社会化、商品货币化程度。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经验,提出了推进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对策措施,包括科学选择主体和辅助税种、优化主要税种的内部结构、完善中央税与地方税结构等。
发文机构:云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干部、经济学硕士
关键词:税制结构公平和效率改革措施
分类号: F810.42[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