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之家 · 2005年第1期 52,共1页

出租车司机无权留置乘客行李

作者:马冰

摘要:2004年6月,绍兴市运输管理处举报投诉中心出现了一起离奇的出租车司机“投诉”乘客的案件,乘客拒付部分车费,司机一怒之下将乘客随车携带的两箱行李“送”到了投诉中心,要求投诉中心“主持公道”。结果,反而受到了运管处的处罚。这个案子涉及到民法理论中的“留置”问题。按照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应该使用计程计价器,

关键词:乘客民法理论公道举报投诉出租车司机留置案件拒付行李运输管理

分类号: 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法学]D92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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