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可,张志峰,马红伟,杨正先,索安宁
摘要: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法确定的海域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本文针对海域开发利用管理的技术需求,采用专家咨询法,确定海域使用分类8个一级类型所包含的30个二级类型的资源耗用系数,构建了海域开发利用强度指数及海域开发利用评价标准,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基于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指数,并以津冀海域为例开展了实证评价研究。结果表明:1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的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评价方法可客观地揭示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程度。2津冀海域的曹妃甸海域、天津滨海新区海域和黄骅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指数分别达到10.30、13.87和10.30,处于承载力较高状态;昌黎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指数为7.61,处于承载力适中状态;其余的秦皇岛市区、抚宁县、乐亭县、滦南县和丰南区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指数都小于5.0,处于承载力较低状态。
发文机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
关键词:海域开发利用承载力海洋功能区划评价津冀海域marine exploitationcarrying capacitymarine functional zoneassessmentTianjin-Hebei coastal area
分类号: P74[天文地球—海洋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