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年第1期60-66,共7页

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刑事责任再审视——以增设产品过失犯罪为切入

作者:张明诚,吴勃

摘要:自动驾驶汽车系统特点使交通事故中传统归责模式陷入困境。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中,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应承担产品责任。“制造商过失+产品质量缺陷”是自动驾驶模式下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认定困难和人工智能算法的复杂性、自发性对制造商归责带来挑战。为保障智能时代交通行驶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刑法应做出积极调整:在自动驾驶领域,针对制造商增设产品安全过失犯罪,明确制造商注意义务。

发文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交通事故产品过失犯罪人工智能算法安全

分类号: D914[政治法律—刑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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