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志平,蒋馥
摘要:采用剩货退回合约,以偏向买方的E-SC为研究对象,对E化供应链的协调与激励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以下结论:在偏向买方的E化供应链中,供应商对剩余产品提供一定的退款率,可以使供应链得到协调,分销商(买方)总是有动机参与E化供应链,而供应商的参与动机取决于佣金率与协调机制.如果电子商务服务者收取的佣金率低于一定值,供应商(卖方)不需额外激励也会参与E化供应链;但如果佣金率高于一定值,即使分销商提供可能的最大补贴仍不足激励供应商参与E化供应链,E化供应链会因缺乏参与者而解散;当佣金率介于以上两者之间时,如果分销商(买方)从自己的获利中向供应商支付一定的补贴,仍可使整个供应链得到协调.本文的研究为E化供应链的协调与激励提供了一套具体的、可操作的、基于剩货退回合约的协调与激励方案,另外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些E化供应链失败的原因.
发文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关键词:E化供应链协调激励电子商务买方剩货退回合约E-supply chaincoordinationstimulationE-commerce
分类号: F252.21[经济管理—国民经济]F713.3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