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福胜,王摄琰
摘要:委托代理理论认为CEO变更是由于代理人没有实现委托人对企业价值的预期,委托人以解除契约的形式来体现其约束机制的威力。为验证委托代理理论对CEO变更与企业价值关系的解释力,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两个前提假设,即委托代理关系的成立和企业价值低于股东的预期,构建CEO变更与企业价值关系的Logistic回归模型。选取2005年至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发生CEO变更、A股持续经营的上市公司样本,依据样本企业价值和企业性质的不同对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组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企业价值水平较高时,股东对企业价值的预期通常能够得到满足,导致股东依据企业价值水平变更CEO的可能性较小;民营企业由于公司治理水平较低,CEO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不一定成立,这两种情况均会降低委托代理理论对CEO变更与企业价值关系的解释能力,因此仅用委托代理理论来解释CEO变更与企业价值关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发文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委托代理理论CEO变更企业价值企业性质principal-agent theoryCEO turnoverenterprise valueenterprise nature
分类号: F271.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