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鹏,王磊,伏红勇,陈晓旭
摘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拓展和理论延伸。以业务中第四方物流(fourth party logisitics,4PL)与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y logisitics,3PL)委托代理关系为研究对象,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结合行为经济学家Rabin提出的互惠性偏好理论,本文构建了植入互惠性偏好的非利润指标委托代理模型,并从确定性收入溢价为常数及确定性收入溢价与固定支付为函数关系两个方面,研究了第四方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的契约设计问题。研究发现,引入互惠性偏好后,第四方物流对第三方物流表现友善时,第三方物流会更加努力工作,且第三方物流互惠性偏好越强,其努力程度越强;第四方物流给予相同固定支付时,互惠性偏好越强的第三方物流付出的努力数量越多,此时第四方物流获得的收益越多。
发文机构: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治企业研究院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互惠性偏好第三方物流(3PL)第四方物流(4PL)agricultural product supply chain financethird-party logistics(3PL)fourth-party logistics(4PL)incentive contract
分类号: F326.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F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