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标准化与质量监测 · 2011年第1期 103-120,共18页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工业硝酸产品部分)

摘要:1总则 1.1为了做好工业硝酸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摩托车头盔等11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89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硝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务院令

分类号: TQ086.5[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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