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旭梅,张同星
摘要: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不仅是《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也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文章在调研了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对化工园区开展土壤、地下水的自行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也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发文机构: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关键词:化工园区周边环境自行监测问题建议
分类号: X53[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