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1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臂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对羟业胺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公告自8月1日起实施。
关键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亚胺安全生产监督海关总署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氯胺酮
分类号: F752.5[经济管理—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产业经济]TS201.6[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