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
摘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城市与建筑风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质精神的有机统一,体现城市文化素质。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中国特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城市与建筑城市文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代风貌文化自信外在形象新时期建筑
分类号: TU984.1[建筑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