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勘察设计 · 2019年第2期34-34,共1页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公告

作者:

摘要:根据《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规定,省民政厅严格按照评估程序,认真开展了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确定了27家省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发文机构:吉林省民政厅

关键词:社会组织评估吉林省民政厅

分类号: D632.9[政治法律—政治学][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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