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綦书纬,李洁
摘要:横向垄断协议行为被世界各个反垄断司法辖区列为重点打击的对象。为了提高发现和查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的几率,众多司法辖区先后效仿美国引入了宽大制度。宽大制度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理论为基础,吸引横向垄断协议的参与者积极寻求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引入宽大制度的司法辖区通常都对宽大申请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但却鲜有对宽大申请被接受者身份信息保密采取措施者。宽大申请被接受者以"出卖盟友"为代价换取免除或者减轻自己所应承担的金钱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但却同时面临"告密者"身份信息被曝光而利益受损的风险。我国在完善宽大制度或者制定宽大制度相关指南的过程中,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赋予宽大申请被接受者身份信息保密的申请权。
发文机构: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竞争法治研究院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法律和风险管理部
关键词:反垄断横向垄断协议宽大制度信息保密信息公开Anti-monopolyHorizontal monopoly agreement lenient systemInformation confidentialInformation disclosure
分类号: 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