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理论与实践 · 2016年第2期103-105,共3页

电子商务对我国CPI统计的影响分析——以2015年CPI涨幅转换为例

作者:马文军

摘要:当前电商的迅猛发展,对CPI涨幅统计产生了巨大扰动,其根源在于电商销售方式会导致商品售价相比于传统实体售价出现"断崖式"下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同比涨幅为1.4%,在剔除了电商因素扰动后转换成的口径可比CPI涨幅当在1.52%左右。这种基于宏观总体视角将电商纳入CPI统计的事后修正指标体系的方法,能够充分利用现行统计资源,统计方法也相对简便易行,可以为今后CPI统计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发文机构:鲁东大学商学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关键词:名义CPI涨幅可比CPI涨幅电子商务扰动

分类号: F7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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