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少成
摘要:政企分开后我国铁路体制改革加速,其中铁路运价改革特点突出且成效显著。虽然铁路运价市场化改革遵循市场化与政府监管的政策取向,但仍存在市场化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方案和政府监管明显滞后的问题,应当从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要明确运价市场化改革的具体方案,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要完善政府监管,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两种事后监管方式的作用,实现多元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以促进铁路运价市场化的进程。
发文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铁路定价改革运价成本机制价格监管
分类号: F532.5[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