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青秀
摘要: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过山车式的价格波动严重损害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丹麦农户通过成立农业合作社,实现了农产品定价权,稳定了农产品价格。价格稳则农业稳,农业稳则天下安。因此,本文基于农产品定价权的视角,学习和借鉴丹麦农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为增强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力量,提升其定价权,稳定农产品价格提供对策建议。
发文机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丹麦农业合作社农产品定价权合作社专业化
分类号: F321.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