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理论与实践 · 2014年第10期36-39,共4页

垄断行业普遍服务的价格补偿机制研究——以邮政和电信业为例

作者:郭宗杰,孙仙冬

摘要:邮政与电信等垄断行业普遍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建立的必要性,根植于普遍服务公益性与企业营利需求之间的冲突。建立科学的价格补偿机制,不仅有利于解决上述矛盾,同时也符合我国放松监管的改革脉搏,有利于逐步打破行业垄断以及解决二元结构等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普遍服务的价格补偿机制主要由公共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以及交叉补贴构成,导致垄断,价格补偿内部化、隐秘化以及价格补偿相关主体权责不明确等问题的存在。未来我国应以交叉补贴作为过渡,逐步建立起以普遍服务基金为核心的价格补偿机制,实现普遍服务价格补偿的外部化、透明化与规范化。

发文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邮政电信普遍服务普遍服务基金价格补偿机制

分类号: F7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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