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永平
摘要: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受到各国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调查,由此造成很大的损失。贸易救济的本质就是公平比较,价格可比是实施贸易救济调查的前提。实践中,对一些客观不可比的情况需要进行主观调整。由于客观不可比情况的认定标准具有不精确性,加之主观调整的自由度很难进行严格约束,救济过度在所难免。本文探讨了价格可比性的法理基础,国际通行规则对价格比较的基本原则,以及在各国贸易救济实践中不进行严格比较对我国贸易救济的影响,并提出了积极应对贸易救济调查的对策和建议。
发文机构: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价格可比性贸易救济反倾销反补贴非市场经济
分类号: F830.59[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