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经济 · 2021年第2期16-16,共1页

“改”出农民获得感激发乡村新活力

摘要:江苏省自2017年开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改革任务。如何引领这项改革走向深入,更好地激活农村资源和生产要素,释放改革红利,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作为全国首批3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之一的江苏,围绕保障农村集体成员权利,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继承权等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集体资产监管体制、集体资产交易及运营机制,创新开展“政经分开”改革,让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乡村振兴改革红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合作有偿退出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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