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业清,王礼辉
摘要:农民承担的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简称“两工”)是农民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少地方“两工”中的以资代劳资金超过了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额,且有的地方借种种理由,在劳务负担分解中,违背政策规定,图工作省事,简单地按入,按田或按人田各半的方法进行分解计算到户,使一些人口多,田地多或是老弱病残和小孩都承担着农村“两工”任务,而一些年富力强的劳动力却没有承担相应的农村两工义务,这种劳务负担分解方法引起农民不满,给农村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笔者认为,在农民承担劳务负担分解中,必须把握如下几点。
发文机构:安义县经管站
关键词:农村农民负担劳务负担
分类号: F323.8[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