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
摘要:业内各有关单位:2020年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44号)(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一)。公告第四条对牙膏产品执行新的监督管理办法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据此,协会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在《条例》配套的牙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发布实施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仍然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牙膏实施监督管理。
发文机构: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
关键词:监督管理条例监督管理办法《条例》牙膏公告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实施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