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
摘要:2020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部分消费者、从业人员、媒体对牙膏管理的方式存有误读,现说明如下:一、《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所称化妆品的定义中不包含牙膏,意指牙膏不属于化妆品。
发文机构: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
关键词:监督管理条例牙膏化妆品《条例》从业人员管理消费者
分类号: TQ6[化学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