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国土资源 · 2021年第1期22-24,共3页

“不得新建单家独院式住宅”仅限城镇建设用地——解读《关于做好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作者:范雁阳(整理)

摘要:2020年11月27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广西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广西分类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随后,有部分媒体解读称"广西的农村不得新建单家独院式住宅"。对此,广西自然资源厅回应,"不得新建单家独院式住宅"的范围仅针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如城中村等),并不包括城镇以外的农村地区。

发文机构:不详

关键词:广西农业城镇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合理用地自然资源城中村分类保障《通知》

分类号: F29[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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