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正阳
摘要:在乡村结构转型和社会变迁背景下,乡村振兴面临内生性能力不足的挑战,需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合作性治理凝聚乡村振兴合力。合作性乡村治理以乡村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联结为前提。通过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村企发展联合党委”的考察发现,基层组织重塑重构了乡村社会秩序、信任机制和公共领导力,这对促进多方参与的合作性乡村治理具有基础性作用,而联合党委作用发挥的关键在于实现了村民生产生活目标、企业的营利性目标、基层政府的公共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利益联结。本文由此尝试构建了“组织重塑—利益联结—合作性乡村治理”的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实现合作性乡村治理要注重组织基础,通过组织重塑合理界定与规范基层政府利益、尊重与实现企业利益、保障与发展村民利益,可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带动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构筑多元一体和互利共享的利益实现机制等,这些共同构成了多元主体共同繁荣发展的合作性乡村治理的基本框架。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合作性乡村治理组织重塑利益联结乡村振兴村企联合党委Cooperative Rural GovernanceOrganization ReconstructionInterest LinkageRural RevitalizationVillage Enterprise Joint Party Committee
分类号: D035[政治法律—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