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志斌
摘要: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重要保障。然而,对于法官素质结构这一基本范畴,理论界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在我国现实的政治和法治语境中,完整的法官素质结构至少应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人文素质、心理素质等。从业务素质的角度,法官政治素质是业务素质养成的导向,专业素质是业务素质养成的前提,职业道德素质是业务素质养成的保障,人文和心理素质是业务素质养成的基础。
发文机构: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
关键词:法官素质结构要素相互关系
分类号: D920.4[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