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祥菊
摘要: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此,法家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反对儒家的“礼治”。虽然法家伦理与现代法治精神有本质的区别,但其强调法律的平等性、公开性等思想,对于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借鉴意义,是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
发文机构: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关键词:法家人性恶法治
分类号: B226[哲学宗教—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