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志敏
摘要: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缺失,导致了不利于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可能出现裁定与判决的矛盾、国家诉讼资源和仲裁资源的浪费以及在利他合同中使仲裁裁决面临窘境等多种弊端,要排除这些弊端,更好的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笔者提出了以依申请的方式,有条件的允许第三人参与仲裁的仲裁第三人制度,希望对我国仲裁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发文机构: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第三人仲裁民事诉讼
分类号: D915.7[政治法律—诉讼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