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二桃
摘要:小康社会质的规定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现状决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的研究与建设,是有其现实必要性的。尽管目前从画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法律意识、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笔者试图通过对现存问题全面深入的分析,以期对今后如何建设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有所裨益。
发文机构: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生态利益补偿法律机制
分类号: D922.6[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