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砚
摘要:<正> 近些年来,随着《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农村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在乡镇与村组关系上,由过去的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关系;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由过去的乡镇任命转变为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为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顺利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乡镇党委对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官”,必须在教管两方面双管齐下,强化其素质的提高和作用的发挥。一方面,要通过组织的手段,搞好“村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使之尽快
发文机构:丹寨县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乡镇党委村级干部思想教育干部素质管理制度
分类号: F325.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