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立,罗帅
摘要: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设为承包权和经营权,标志着中国农地产权由"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离"转变。本文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此进行分析,认为"三权分离"的本质是农地产权束的分割与细化,体现了农地产权制度界定的相对性与渐进性;"三权分离"能够有效发挥农地产权的激励功能,对农民流动与土地流转产生积极影响;"三权分离"关键在于产权界定的有效性,须着重关注法律规范修正、权利落实、权利维护等问题。
发文机构:湘潭大学商学院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关键词:农地产权三权分离新制度经济学
分类号: F323.21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