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红朝
摘要: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结构中,政府占有份额偏高,集体和农民占比偏低。生存权、发展权和土地发展权是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理论基础。土地增值收益应“公私兼顾”,公平补偿是以“小康市民”生产生活为标准,剩余部分“归公”。从重构以公平补偿规则为核心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土地发展权制度、尽快修改和制定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探讨了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保障性制度措施。
发文机构: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制度保障
分类号: F32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