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立争
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草原承包、集体林权等构成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深化改革的重点。应组建结构完善的土地银行专门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采纳“抵押豁免规则”。统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并以登记生效主义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效力模式。草原承包制度的改革,应以生态化为基本理念,完善草原生态化补偿机制。集体林权的利益机制应采纳“均股均利”的方式,并从流转范围和主体等方面完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
发文机构: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草原承包集体林权
分类号: F301.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