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 2013年第10期33-35,共3页

论家庭农场与其它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

作者:陈永富,孙美美,韩苏,王玲娜

摘要:家庭农场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普通农户都是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各自的内涵和特点。本文以家庭农场为基点,阐述了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从土地经营规模、组织特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地位等方面比较分析了他们之间的区别

发文机构: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家庭农场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普通农户

分类号: F321.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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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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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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