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嘉
摘要: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渔业领域重要的组织制度创新,对于提高渔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维护成员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与能够为成员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并拥有庞大而完整的组织体系、多样化的组织职能以及强大的社会影响力的日本渔业协同组合相比,我国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发展程度低、发展不规范、规模和覆盖面小、功能单一以及较高的政府介入程序、较低的政府授权与政策扶持不足并存等特点、制约着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借鉴日本渔业协同组合的成功做法,应在加强组织联合,扩大组织规模,拓展组织职能,规范政府介入,强化政府扶持并不断加大政府授权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以此来促进我国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发文机构: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日本渔业协同组合组织职能政府授权
分类号: F306.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