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燕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性发展以其内部成员权益的保障和实现为前提和基础。而其成员权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对成员权的确认,更重要的是必须建构起成员权救济制度。本文在四川省成都市S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证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社成员权保障缺失现状,提出了“多位一体”的合作社成员权救济制度构想。
发文机构:成都市社会科学院社会与法制研究所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权益救济制度
分类号: F306.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