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国锋,申端锋
摘要: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三个方面的转型,从保障主体上实现了从集体保障到国家保障的转型,从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从选择型保障到普惠型保障的转型,从保障性质上实现了从治理型保障到民生型保障的转型。保障主体和保障范围决定了保障性质,二者的变迁同样决定了保障性质的变化,集体保障和选择型保障对应于治理型保障,国家保障和普惠型保障对应于民生型保障。
发文机构:襄樊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集体保障国家保障选择型保障普惠型保障治理型保障
分类号: F323.8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