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乐其,陈士林
摘要:社会契约理念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与社会契约理念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因为契约理念与契约制度的双双缺失,而最终在制度变迁的轨迹中为新制度取代。以行政权直接干预为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其初级阶段虽体现出优越性,但各主体之间只存在一种尚未形式化的"隐性契约","隐性契约"模式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发展。"隐性契约""显性化"并构建合理"显性契约"模式是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路径。
发文机构:江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契约隐性契约显性契约
分类号: F323.8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