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泰安,黄泽勇
摘要:农村宅基地、房屋、承包地确权、颁证,既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也是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增加效益的基础,更是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公平收益的依据;调研中发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中存在诸多问题:新旧产权证部分没有颁发,即使颁发了新旧权证,配合利用难,土地收益与权证少直接挂钩,农民意见比较大;加强农村土地、房屋权证的衔接管理,各项权证管理电子化,土地权证收益对应货币化,加强立法规范指导,势在必行。
发文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土地流转权证收益
分类号: 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