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乐其,冯琳
摘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该制度的建立也是实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路径之一。"公共产品"理论和社会保障权理论构成了政府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济学与法学基础。20世纪50年代,政府以"倡导者"身份号召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1世纪初,政府以"主导者"身份全面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化发展,以法律形式将政府定位为"指导者",并以此身份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的关键。
发文机构:江苏大学法学院 江苏大学党委办公室
关键词:政府农村合作医疗嬗变定位
分类号: C912.82[经济管理][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