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立争,齐恩平
摘要: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制度存在广泛的完善空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管权制度方面,主要是完善"四荒"土地上发生"一地数包"时的效力规则;在农村房屋所有权制度方面,主要是确立房屋买卖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方面,主要是认可其时效取得的方式.
发文机构: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
分类号: F30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