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展图,杨庆媛,肖琼,刘燕
摘要:本文探讨了《物权法》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对我国征地制度的规范和完善,研究结果表明,《物权法》还不是专门的征地法,它只对征地的一般性问题作了规定。针对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缺陷,本文提出;①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探索非公共利益征地制度;②引入土地发展权,提高征地补偿标准;③给予农民征地参与权、协商权和谈判权。
发文机构: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关键词:物权法征地公共利益补偿社会保障
分类号: F30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