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 2009年第9期 74-76,共3页

灾后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机制探析——以5·12大地震四川农村灾区为例

作者:庄天慧,牛廷立,张玉玺

摘要:灾后新农村建设要切实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政府主导体现在从宏观上规划灾后新农村建设、健全机制、强化服务、培养新型农民;农民主体应积极参与,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企业和农民的主体作用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骨干作用,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科研院所与农户结合的多元联动重建机制。

发文机构:四川农业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灾后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机制

分类号: C912.82[经济管理][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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