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大蒙,周建军
摘要:村民自治是在中国农村推行的一种社区制度,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组织载体,村民可通过村委会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村委支部是中国共产党设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工作核心。“村支两委”是两个性质、功能及权力来源均不相同的农村组织,共存于一个社区,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与冲突。而通过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确立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庄治理中的权威地位,是解决“两委矛盾”的路径选择。
发文机构: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关键词:村支两委矛盾与冲突解决路径
分类号: C912.82[经济管理][社会学]